根据《中共黄冈市纪委关于印发<202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黄纪发〔2021〕11号) 和《2021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》要求,经学校党委同意,今年9月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。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,取得实效,特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
创清廉黄冈 树清风正气
二、时间安排
9月初动员部署,9月活动全面开展,10月上旬活动总结。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活动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分层次、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,深入学习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》,全面领会精神实质。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龙头作用,集中开展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,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廉政党课,要通过专题报告会、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纪法规知识宣传,确保学习宣传全覆盖。(时间:2021年9月20日前;责任单位:办公室)
(二)开展“清廉学校”建设启动工作。制定《黄冈中学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》,并深入宣传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、目标任务、措施要求等。(时间:2021年9月30日前;责任单位:校纪委)
(三)开展多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。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,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、到黄冈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接受廉政警示教育、运用身边典型案例,以案说纪、说法、说德、说害、说责,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、知镜鉴。(时间:2021年9月30日前;责任单位:校纪委)
(四)开展“转作风、优环境、抓落实”活动。学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市委《关于在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中精准容错纠错的意见》《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》等精神,结合实际组织开展“转作风、优环境、抓落实”活动,着力解决精神懈怠、路径依赖、观念陈旧、方法局限、思想保守、固步自封等突出问题,持续推进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、以干在实处推动走在前列,在全校营造干事创业、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,助推黄冈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性转变。(时间:2021年9月30日前;责任单位:办公室)
(五)开展清廉校园文化建设。利用好学校建筑立面、宣传栏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载体,开辟清廉学校建设专栏,建好学校校园和网络两个宣传阵地。通过邀请廉政人物作报告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优秀典型案例、事迹、人物和崇廉尚廉的校风、班风。利用课堂、社团活动、校园影院等活动平台,发挥学科、专业优势,开展清廉书画、清廉故事等艺术创作、表演展示活动,打造一批具有学校特色的清廉文化艺术精品。严格校纪校规。分类制定完善教师、职工、干部、学生清廉公约,倡导清廉、诚信、公正、守法的行为准则。(时间:2021年9月30日前;责任单位:校纪委;协助单位:办公室、政教处、公共课部、总务处、后勤服务中心、各年级组)
(六)开展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。扎实开展师德专题教育,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,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。利用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专项整治活动,在全校形成治理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突出问题的舆论氛围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,主要领导要亲自抓,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整治效果。(时间:2021年10月30日前;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各年级组)
(七)开展廉政谈话。组织开展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活动。(时间:2021年9月30日前;责任单位:校纪委)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党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精心谋划、扎实推进“宣教月”活动,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带头讲廉政党课、带头参加活动。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。纪委要积极组织协调,做好宣传发动,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有效落实。
(二)务求活动实效。学校各处室要细化具体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协调督导,推动各项活动落实落地。在完成好校党委布置任务的同时,紧紧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,结合本处室、本年级实际,创新内容、丰富形式、强化措施,提高实效,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。
(三) 营造浓厚氛围。学校要充分利用黄冈教育信息网、校园网、校园电视台、宣传栏等平台,加大宣传力度,广泛宣传报道宣教月活动情况,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良好氛围。
学校开展宣教月活动信息及时报市教育局党办。活动结束后,要认真总结宣教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,于2021年10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党办。
中共黄冈中学委员会
2021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