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83号建议的答复中称,对于“禁止中小学生将智能手机带入校园”的建议,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长效机制。
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83号建议的答复(节选)
教基建议〔2020〕335号
您提出的“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将智能手机带入校园的建议”收悉,现答复如下:
建设绿色网络,引导中小学生合理上网、健康上网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内容。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,引导中小学生合理上网、健康上网,取得良好成效。
2018年8月,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》明确提出,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,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。
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,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,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%,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。
“停课不停学”期间,教育部要求各地合理安排线上教学时间,控制学生电子产品使用时长,科学规范指导学生使用信息技术产品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。下一步,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长效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