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民日报》( 2018年11月28日 18 版 王慧敏)
如果心无规则,生活中的日常小事,时常会酿成大事甚至大患:
不久前,杭州一位母亲带着两个幼子在小区散步,突然,一条没有拴绳的狗冲了过来,冲着孩子狂吠。护子心切的母亲急忙驱狗。岂料,这下子惹恼了狗主人,那位男子不由分说将母亲摁倒在地一顿猛揍……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,那位母亲的手指被打断裂,而行凶者被刑拘。
探寻问题起因,与狗的主人罔顾规则不无关系。遛狗牵绳,无论在哪座城市,恐怕都应该是最基本的规则。可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,总是将规则踩在脚下。
生活中,这种明知故犯、罔顾规则的例子比比皆是:如果谁有心统计一下,今年被曝光的“霸座男”“霸座女”绝不会是一个小数目。对号入座可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啊!
不管哪个小区,管理部门的墙上恐怕都贴有一套细得不能再细的规章制度,“不许大声喧哗、不许乱倒垃圾……”可这些规章真都起到作用了吗?你要午休,可楼下呜里哇啦在学吹号;门口就有垃圾箱,可总有人喜欢把垃圾袋丢在楼道里……
这些年,有关社会公德的教育,我们不可谓抓得不紧,为什么各种不文明现象依然发生?究其原因,除了公德意识在这些人心中没有生根外,恐怕还与约束乏力有关:
一是,有些职能部门小视小事,认为这种“芝麻绿豆”的小事,酿不成大的祸患,不去认真对待。楼上那家女主人经常三更半夜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,劝说不听去社区投诉,谁知接待的工作人员轻描淡写一撇嘴:“这些都是小事!邻里之间嘛,大家都要互谅互让!”
二是,法规空白处太多,出了事,找不到相应法规惩戒,或是处罚力度太弱。比如对不文明养犬行为,并没有太多实质性惩罚措施,违法违规成本太低甚至没有,让一些人对规则视若无睹,有时甚至对自己的一些无耻行为不以为然,肆无忌惮。
法律界有一句名言:“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。”这句话的前提是心存善良;倘若心存邪恶,就会设法钻法律的空子,甚至公然践踏法律。对于这些人,仅凭善心去感化,显然还不够。事实告诉我们,不让无耻付出代价,无耻就永远畅行――敢于无耻,是因为心里有“无忌”撑腰。
现在,全国各地都在学习“枫桥经验”。“枫桥经验”从源头看,强调的是“讲事说理”。岁月沧桑,经过群众的不断创新,“枫桥经验”迄今已经发展成了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的“三治融合”。“枫桥经验”告诉我们:要想整饬生活中的种种不文明现象,栽下文明的种子,培育善良的土壤,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――这是建起“道德高楼”的基石。与此同时,不断加强制度建设,增强管理的刚性,也是迫在眉睫的任务。
社会和谐,就是要把人性中的善唤出来,把人性中的恶压下去。要把人性中的恶压下去,离不开完善的法治,更离不开执法的刚性。有了刚性,人们才能对制度产生敬畏;而每个人心里都有了规则,行为才能不失范。
日本环境之整洁,为世人称道。你知道日本是怎么治理乱扔垃圾的吗?日本法律明文规定:乱丢弃废弃物者最多可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。试想一下,如果我们也加大对失范行为的惩戒力度,环境会是怎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