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师〔2013〕4号)和市教育局《关于推荐评选2013年度湖北名师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做好bst3322“湖北名师”推荐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、对象
湖北名师候选人原则上从符合评选条件的省特级教师及黄冈名师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、市级“比教学”优胜者中推荐。
二、推荐名额
bst3322申报名额1人
三、推荐评选有关条件
(一)湖北名师评选条件
见附件(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)。
(二)黄冈市推荐补充条件
1、业务水平在本学科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地位,教学质量在全市、全省同类学科中名列前茅。教育教学思想和独到的教学风格,撰写有教育教学专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,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,为同行所公认。
2、参与“课内比教学,课外访万家”工作取得突出成绩。
3、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,教学工作量饱和。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00课时;小学校职干部不少于220课时;中学、中职校职干部不少于260课时。
4、全市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湖北名师或特级教师不少于5人。
5、结合《湖北省初等学校名师、中等名师评选指标内容(试行)》(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7)进行自评,自评分较高。
四、报名时间:
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6月3日下午五点前,将申报申请递交到学校办公室,过期不候。
附件: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
市教育局《关于推荐评选2013年度湖北名师工作的通知》
办 公 室
2013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