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12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黄教师[2012]26号)文件精神,bst3322开始职称评审校内推荐工作。
依据评审条件要求,申报评审高、中级教师职务人员,应具备相应的六个证件【大学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(2010年及以后合格证书有效)、计算机等级证、普通话等级证和初级、中级职称证书】。
请个人对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(见附件1),递交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、个人书面申请(个人简历,任初级、中级年限等),以及填写《黄冈中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登记表》(黄冈中学网站下载,要求填写内容简洁,不超过200字,电子邮件发hgzx_1904@163.com,邮件主题中标明姓名和申报级别,纸质材料同步上交),于9月14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前到办公室,逾期视为放弃。
办 公 室
2012年9月11日
附件1:
关于印发《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
任职资格评审条件(试行)》的通知(摘录)
二、学历、资历条件
(一)中学高级教师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:
1.博士研究生毕业后,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;
2.硕士研究生毕业后,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,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;
3.大学本科毕业后,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,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;
4.大学专科毕业后,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(初中段教师),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;
5.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,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,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。
(二)中学一级教师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:
1.博士研究生毕业,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,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。
2.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,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,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;
3.大学本科毕业后,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,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;
4.大学专科毕业后,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(初中段教师),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;
5.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,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,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。
(三)小学(幼儿园)高级教师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报评审小学(幼儿园)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:
1.大学本科毕业后,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,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(幼儿园)高级教师;
2.大学专科毕业后,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,取得小学(幼儿园)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从事小学(幼儿园)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;
3.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,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,取得小学(幼儿园)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担任小学(幼儿园)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;
4.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,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,取得小学(幼儿园)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(幼儿园)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