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师:
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,加大名师宣传力度,扩大学校影响力,学校将对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在职教职工进行宣传介绍。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于2012年7月1日前到学校办公室登记。
办 公 室 2012年5月20日